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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1911016547)
来信主题
京山自来水公司收取安装水表费后,又不安装水表,又不退钱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提交时间
2019-11-01 23:05:30
留言分类
投诉
受理单位
综合部门
信件留言
尊敬的市委领导:我住交通路九鼎商务酒店院内,原金属公司院内,一楼到五楼住户共用一个水表,非常不方便,水费收费也比普通单独住户高,2017年,自来水公司修改水管,说要独立安装表,开户费500多,钱交给自来水公司后,至今为止一直没有人来安装水表,本人到自来水公司问询,如果不安装可否退回开户费,其公司人回复,公司已经做账,不能退回费用,请问:既不安装独立水表,又不能退开户费?自来水公司收取费用是不是应该退回,请领导给与答复!
留言状态
[2019-11-01 23:05]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综合部门,等待处理。
[2019-11-04 07:52]综合部门正在处理留言。
[2019-11-05 16:49]综合部门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综合部门
回复时间
2019-11-05 16:49:31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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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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