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本人在京山市购置新建商品住宅一套,签完合同后,被告知需要前往京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缴纳费用500元整,最靠里两个柜台,前一个电子录像签字过程,另一个缴费,收款方为曹姓、贾姓二人,无收据、无发票,当时缴费人山人海,包括全市多个新建小区。该收费存在时间长、涉及小区和业主数量非常大,而且在政务中心收费不开发票,极易引起误解。
咨询:有人说是按揭买房需要办理银行抵押的费用,也有人说是不动产证登记费用,也有人质疑是行政事业乱收费。请相关部门明确说明:该笔资金的收费性质、依据、准确价格名录,不开发票、不给收据是否涉及偷逃税款?
建议:1、请政务中心或者窗口所属单位,在大厅内明确公示收费项目、性质、价格,及收费人员身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2、请相关单位优化住宅抵押登记、测绘的手续流程,减少群众办事东奔西走,避免滋生中介乱收费现象。
及时回复为盼。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