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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1909185129)
    来信主题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问题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提交时间 2019-09-18 21:09:17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
    信件留言 尊敬的市委领导们:您们好!打扰您们宝贵的时间了,在这里深深的向您们说一声抱歉,我是孙桥镇沙岭湾村六组的村民,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问,九月份我们村通知开始收取2020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费用了!当然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也踊跃参加,但是在购买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每户必须要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小额保险(小孩除外),费用是财产保险每户100元,小额保险每个人50元,如果不购买这个两个险种的话农村合作医疗就不予办理,我想知道这个两个险种是村民自愿参加购买的险种,还是必须购买的一种强制险种,到底和农村合作医疗有没有必要的关联,这也是我们小组成员关心的一个问题!谢谢

留言状态

  • [2019-09-18 21:09]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等待处理。
  • [2019-09-19 09:13]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正在处理留言。
  • [2019-09-23 16:14]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9-23 16:14:50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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