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宋云欣,京山市绿林镇厂河村人,我们家承包一座位于京山市绿林镇山步岭的板栗成林经济林. 鸳鸯溪单位于2019年7月在即未通知我们又没有与其谈赔偿的情况下在我们家承包的板栗山上安置电线杆,毁坏板栗树数课.让其停工后,于2019年9月4号又在没有通知我们,没有谈赔偿的情况下又在板栗基地上动工安置电线杆,又毁坏以结果的板栗树几十颗,山上路面压坏.我找鸳鸯溪赔偿损失,鸳鸯溪让我找政府黄书记,我找村书记李永安,没有给我说法.我又找政府黄书记,黄书记至今也没有给我处理方法.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该找谁,请问市委书记我该找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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