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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京山市人社局: 您好! 我想帮父亲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我父亲是京山市宋河镇居民,1972年出生,今年约54岁。因长期在外务工,两年前才开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目前累计缴费2年。 由于父亲将在2032年满60周岁,即使从现在开始每年正常缴费,到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 因此,主要想咨询:按照京山市现行政策,我父亲在2032年满60周岁时,能否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使累计缴费达到15年,并从60周岁起正常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能一次性补缴,是否需要继续逐年缴费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答复,并说明相关政策依据,以便我们提前做好缴费安排。 感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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