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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604156298)
    来信主题 转供电未执行荆门2025 年 7 月 29 日文件,京山2022年7月12日发布的对转供电及物业服务收费有何监管措施,强烈要求退费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周* 提交时间 2026-04-15 13:35:45
    留言分类 投诉 受理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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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山市罗店镇新菜场自搬迁到现址以来,丽梅置业(负责人:黄红平13908692560)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一直居高不下,最高达到1/度,大多数是0.85/度,附历次收缴电费的收据。京山市的规范居民转供电提醒函标准文本,以荆门市 2025 7 29 日发布、8 1 日广泛执行的版本为基础,核心是禁加价、强公示、明责任、促整改。京山市2022712日发布的对转供电及物业服务收费有何监管措施,明确规定,电价属于政府定价,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目录电价标准。转供电主体必须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标准向城乡居民、一般工商业用户收取电费,超标准收费属违法行为。城乡居民合表用电电价为不满1千伏0.580/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电价为不满1千伏0.6907/千瓦时。202623日向京山电力局,罗店变电站反映后,他们尽力协调,也无法达到政府规定的电价,丽梅置业2026414日收取电价依然是0.85/度。强烈要求:1、退还多收取的电费。2、变压器移交电站改为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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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15 13:35]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
  • [2026-04-28 11:3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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