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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601281500)
    来信主题 关于京山雅斯超市销售包装明确标识驱蚊驱螨类产品问题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关** 提交时间 2026-01-28 18:53:05
    留言分类 投诉 受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信件留言 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类产品都属于卫生用农药产品,依法应当按照农药进行管理。《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生产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的企业须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其标签内容应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标注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含量、卫生用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无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防蚊驱蚊类产品,按无证生产处理。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防蚊驱蚊类产品,按经营假农药处理。京山雅斯超市销售的日本叮叮驱叮液产品包装有明确的驱除蚊图样以及隐晦的驱蚊文字含义,艾叶除螨喷雾标注有除螨率99.9%等这一类产品包装未见明确的卫生用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应按经营假农药查处,请贵局及时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望回,谢谢!

留言状态

  • [2026-01-28 18:53]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农业农村局,等待处理。
  • [2026-01-29 08:33]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处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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