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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505025827)
    来信主题 关于京山雅斯广场消防问题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冯** 提交时间 2025-05-02 15:29:34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信件留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京山雅斯广场部分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以及易燃物品(泡沫箱等)该行为是否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要求?最近全国火灾事故频发,死伤惨重,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希望贵单位加强日常消防隐患安全大检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望回,谢谢!d678f3e498530aa535e830634d7a381

留言状态

  • [2025-05-02 15:29]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待处理。
  • [2025-05-08 15:04]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正在处理留言。
  • [2025-05-20 15:43]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回复时间 2025-05-20 15:43:35
    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