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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404215874)
来信主题
关于京山市春华百货电梯问题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叶**
提交时间
2024-04-21 20:05:10
留言分类
投诉
受理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件留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京山市春华百货所使用电梯存在超期未检问题,望回,谢谢!
留言状态
[2024-04-21 20:05]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
[2024-04-22 08:4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留言。
[2024-04-25 15:3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04-25 15:30:58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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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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