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要留言
所有留言
结果查询
排行榜
当前位置:
首页
选择受理部门
我要写信
投诉成功等待反馈
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401122240)
来信主题
关于京山雅斯超市货物摆放紧贴防火卷帘门下降区域(黄线标识区域)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提交时间
2024-01-12 14:39:34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信件留言
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的8.3.7规定,在防火卷帘门的两侧0.3米范围内,也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并且需要使用黄色标识线标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必须保持完整有效。防火卷帘和防火门应能够正常关闭,并且在其下方以及两侧0.5米的范围内都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请问京山雅斯超市是否满足上述国家相关要求,望回,谢谢!
留言状态
[2024-01-12 14:39]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待处理。
[2024-01-12 15:00]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正在处理留言。
[2024-01-15 10:16]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回复时间
2024-01-15 10:16:28
回复内容
[
留言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