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近期看到京山市人社局发布的2023就业利好补贴相关文件,优惠力度很大,我和同事看后对此政策表示高度赞同。但是我认为有两点不足:1、相关政策缺乏连续性; 2、政策对于入职时间等卡得太严。 我自2020年回到家乡就业,当年(2020)年就有相关就业补贴,但是得社保满一年才能申请,对此我表示理解,但是2021年社保满一年后此政策竟然没了,2022年也没有看到相关信息,直至2023年才又看到人社局发布的相关就业补贴,这期间有两年断档,政策没有连贯性,相关就业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看到2023年就业政策后,顿时高兴起来,但是看到文件后大失所望,这次的时间尽然得从2022年1月开始计算,将2020年之后2022年之前的就业人员一刀切,从时间限制来看仅2022年1月至6月间入职的才能算是符合要求,还有其他诸如2022年1月1号后首次缴纳社保等要求,这无疑将受益群众范围急剧缩小!算起来我们办公室竟无一人满足要求!希望市领导可以将政策范围扩大,惠及更多群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