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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306145112)
    来信主题 关于京山华润燃气公司燃气管道是否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进行了定期检验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提交时间 2023-06-14 13:26:37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件留言 本人为燃气使用客户,了解到燃气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按《特种设备安全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应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众留言栏了解到小区里的庭院燃气管线是否需要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单独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并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总局特设局回复:请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定义判断,若属于压力管道请按压力管道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特种设备监管的主管单位,请问是否有按监管要求核实监管京山华润燃气公司按照上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是否存在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因为关乎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特此咨询,谢谢,望回复!

留言状态

  • [2023-06-14 13:26]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
  • [2023-06-14 15:1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留言。
  • [2023-06-19 15:3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06-19 15:32:18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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