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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303147857)
    来信主题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余** 提交时间 2023-03-14 18:30:14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件留言

    各位领导:

            根据文件内容第2条“其他因非公死亡居住城市的遗属,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为910元”,我妈妈是户口本是城镇户口,且平时主要居住在京山和武汉,武汉那边的居委会也有证明,但今天去办理是领导给出的答案是要求户口和本人都要居住在新市镇,下面乡镇的城镇户口不行,我想请问下领导,此文件上居住城市,好像没有单指新市镇,麻烦各位领导帮忙解释下

留言状态

  • [2023-03-14 18:30]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待处理。
  • [2023-03-15 08: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处理留言。
  • [2023-03-17 10:4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3-17 10:44:20
    回复内容

    QQ截图2023031710431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