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受理部门
我要写信
投诉成功等待反馈
近期4050人员社保减免申报已经开始,经过咨询目前本市只办理有招工手续、享受低保、有残疾证等人员的申报,做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社保、医保等费用时与上述人员同等缴纳,自食其力,也没给国家添加就业负担,况且“招工”一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国家现在鼓励自主就业。请问:目前本市出台的此项地方实施方案是否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平等”、“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