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索) 乡下地址:永隆镇青龙庵村二组,现居住在京山联投澜岸小区。去年5月18日在八里途行政大厅二楼缴契税被要求按照两套房政策缴纳契税。本人目前只买一套房。工作人员说乡下宅基地上有我名字就必须要按两套房的政策缴契税,要么回家下掉宅基地上的名字。由于着急上班当时就缴纳了契税。但过了两个星期行政大厅就把以宅基地按两套房缴契税的政策就取消掉,我们前面缴纳的钱也没退。我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被告知是他们内部自己开会临时决定不收取宅基地契税。难道收取与不收取都是临时决定?没有国家明文规定?公民没有知情权?宅基地上也有我姐姐的名字她也被要求缴纳了两套房的契税!一个宅基地被收了两次契税?合理合法合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