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下午4点左右本人车辆正常行驶在钱场至京山 矿山桥路段,遇一洒水车(鄂H59199)单独在路面作业,未设路障及停车提醒标志,本人根据以往遇见洒水车通行经验加大车辆横向距离通行 结果绕行洒水车时本人车辆发出多处巨大撞击声音,明显与平常遇见的洒水车喷洒路面激起的小沙粒产生的撞击声不同。本人立即靠边打双闪下车查看发现车辆前后保险杠、机顶盖、左侧前后翼子板、左侧前后车门、右后车门不同程度的漆面破损,本人返回洒水车作业区域发现洒水车在用高压水冲洗路面货车洒落的较大石子,随即向洒水车挥手示意停车,但洒水车掉头向钱场方向行驶(后续返回现场查看发现路面还有大量洒落石子未清理完),本人无奈驾驶车辆掉头追上洒水车拦停并报警,警察到场后记录案情判断非接触事故,建议协商解决。本人于12日联系洒水车(鄂H59199罗姓司机)协商处理,开始对方表示走保险修车,按照出险流程应该是责任方先报出险 然后我在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维修,但是对方司机胡搅蛮缠说让我打电话报保险且拒不提供车辆投保公司,说他做不了主,后又让他上报领导 到电话回复我说:领导不同意走保险 让我找交警 交警判赔多少就赔多少等各种推卸责任,在本人再三要求下及不情愿给了负责人联系电话并表示领导上午在开会11点半之后再打,我向罗姓司机询问单位地址11日说在钱场,12日又说在雁门口。本人于12日中午11:30之后至下午4:20多次拨打司机提供的领导电话均无人接听。 请政府部门领导为老百姓做主保障老百姓财产损失。且查一下洒水车是否违规作业,地面大量的大号石子是否适合不设路障高压冲洗,避免后续造成广大老百姓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