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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107152300)
    来信主题 医保年限计算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提交时间 2021-07-15 15:28:04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市医疗保险局
    信件留言

    市相关部门领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2013 年 12 月 15 日起实施之前因单位原因导致未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是否视同计算职工个人已缴年限?

留言状态

  • [2021-07-15 15:28]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医疗保险局,等待处理。
  • [2021-07-15 15:46]市医疗保险局正在处理留言。
  • [2021-07-20 15:36]市医疗保险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险局 回复时间 2021-07-20 15:36:23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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