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号下午,在新妇幼保健院门口,我与摩托车主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摩托车主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 出于人道主义,我遵从交警建议带摩托车主到妇幼医院进行伤势检查,医生诊断没问题之后,摩托车主不服,叫来2个人,大庭广众之下在公共场所,3个人一起对我进行殴打,我没有还手,硬生生挨了打,还好友有2个好心人将他们拉开,对方才停止了殴打,我报警之后,对方拒不承认打人事实。 我今年已经57岁了,在此年龄还被3个人结伙殴打,对我身体和心理照成严重伤害,尤其是对方打人之后还拒不承认打人事实,更让我悲愤交加。 现在此案件由城东警务室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尽快处理,让打人者接受应有的法律责任。相信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