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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103232769)
    来信主题 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优惠政策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魏** 提交时间 2021-03-23 14:48:02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件留言

    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给与灵活就业4050人员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的优惠,请问本市是否在拟定或是在延续执行以前年度的相关优惠政策?如果是在拟定,请问什么时候能够出台?如果是在延续执行以前的相关优惠政策,为什么只限定于有招工档案的人员?而把已缴纳了十多年城镇职工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拒之门外?

留言状态

  • [2021-03-23 14:48]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待处理。
  • [2021-03-23 14: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处理留言。
  • [2021-03-24 10:1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03-24 10:18:21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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