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9年在京山新市华都买了一套房,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开发商售楼部工作人员要我们先到政务服务大厅交500元钱,她带我们到政务大厅房产局窗口,柜台内两位女工作人员给我们照了相,柜台外一位女同志要我们交了500元钱(当时没开票,说没带收据,以后再开)。在今年3月5日到售楼部取办房产证有关资料时,她们说你自已办啊,你交了钱的可以找代办的,我说我不知道啊,她们就给了一位吴姓女同志的电话,我当时打过去说你是代办房产证的,她说是的,要办证要先去缴税,我说能不能自已去办,她说你去办吧,我就去办证大厅交了契税,办了房产证。在办证过程中,她去找过我,说你自已办可以,钱是不会退的。办完后我电话找过她,我说你是有单位有组织的,你没有给我代办任何手续,能不能申请把这钱退给我,她说不能,我说不退我就投诉,她说你投诉吧。现在我就想,青天大白日在政务大厅交的钱,怎么就交给了中介呢,(后来听说吴姓小姐是中介,当时知道她是中介,我就不会交这个钱)。我想问的是,这是不是房产局与中介勾结坑害欺骗购房者,为什么自已本人能办的的事,却要我们交钱给代办的办,请求政府查清此事,查明此人,要求他们把这钱全额退还我们。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