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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101248326)
    来信主题 新市镇沿河南路10号原林业局院内4号楼没有自来水一个多月无人处理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吴** 提交时间 2021-01-24 17:05:04
    留言分类 投诉 受理单位 综合部门
    信件留言

    本人关于京山市沿河南路10号(原林业局院内)一个多月停供自来水无责任单位处理的投诉,已提交了4次,分别向市委办、综合部门、林业局、自来水公司提报,但除了自来水公司回复与他们不是他们的问题外,无任何单位回复本人。!!!本人诉求如下:南河改造工程开始后,院内经常停水,12月上旬以来,4栋的居民就没有自来水可用,被迫出门到餐馆或亲朋家里吃饭,到澡堂洗澡,无法在家做饭和洗漱,生活极为不便,且造成本人及其他居民经济损失。请责任单位尽快下发供水管网以正常提供居民用水,解决居民痛点。


留言状态

  • [2021-01-24 17:05]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综合部门,等待处理。
  • [2021-01-25 09:34]综合部门正在处理留言。
  • [2021-01-26 14:47]综合部门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综合部门 回复时间 2021-01-26 14:47:55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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