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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关于京山市沿河南路10号(原林业局院内)一个多月停供自来水无责任单位处理的投诉,已提交了4次,分别向市委办、综合部门、林业局、自来水公司提报,但除了自来水公司回复与他们不是他们的问题外,无任何单位回复本人。!!!本人诉求如下:南河改造工程开始后,院内经常停水,12月上旬以来,4栋的居民就没有自来水可用,被迫出门到餐馆或亲朋家里吃饭,到澡堂洗澡,无法在家做饭和洗漱,生活极为不便,且造成本人及其他居民经济损失。请责任单位尽快下发供水管网以正常提供居民用水,解决居民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