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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细情况
(编号:202011255249)
来信主题
农村宅基地算首套房吗
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提交时间
2020-11-25 11:23:56
留言分类
咨询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
信件留言
本人郭辉于京山市金遵府购买商品房一套,现在正处于办理交房阶段。2020年11月23日到契税窗口缴纳契税的时候工作人员给予说明契税需按二套房缴纳(2%),理由是查到农村宅基地有我的名字,本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为本人父亲,经规划局核实只是把家庭成员都登记上了,所有权并不是我本人,个人认为不应该按二套房计取。
留言状态
[2020-11-25 11:23]管理员受理了留言,留言已转到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等待处理。
[2020-11-25 11:25]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正在处理留言。
[2020-11-30 10:38]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处理完毕留言。
回复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1-30 10:38:12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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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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