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京山市市场监管局与京山一中之间绀弩大道燃气管道施工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问题

编号: 202511143068 留言日期: 2025-11-14 11:02:06
留言人: 林** 受理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该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压力管道(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安装过程,以及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100米的过程。燃气管道属于公用管道,均需接受监督检验。规则明确规定,应当进行监检而未经监检或者监检不合格的压力管道,不得投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第七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请问贵局对贵单位门口道路(绀弩大道)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施工)是否履行监管职责?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安装告知与安装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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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时间2025-11-24 15: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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