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未入住物业收费政策

编号: 202411015683 留言日期: 2024-11-01 17:29:56
留言人: 刘* 受理单位: 市房产服务中心
本人2015年于京山购房交房,后续一直未装修入住,与物业公司合同未规定没入住的收费标准,在2023年才开始装修入住,想咨询,未入住期间这几年物业费应该按照百分之多少缴纳?现有政策是只有第一年可以少交,还是未入住期间都可以少交?现在政策更变,2015年的房应该遵循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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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市房产服务中心
处理进度:市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时间2024-11-07 14: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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