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编号: 202303147857 留言日期: 2023-03-14 18:30:14
留言人: 余** 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位领导:

        根据文件内容第2条“其他因非公死亡居住城市的遗属,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为910元”,我妈妈是户口本是城镇户口,且平时主要居住在京山和武汉,武汉那边的居委会也有证明,但今天去办理是领导给出的答案是要求户口和本人都要居住在新市镇,下面乡镇的城镇户口不行,我想请问下领导,此文件上居住城市,好像没有单指新市镇,麻烦各位领导帮忙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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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23-03-17 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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